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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的最后一天傍晚,我从江西省万年县乘坐两个小时的汽车然后再转三个小时的高铁,匆匆赶回上海。我需要保证这个跨年夜,既不能在旅途中,也不能在异地他乡。地球是永恒旋转的,生命是持续连贯的,文化让我们选择某一天作为节日,为的是让我们能在这一天从忙碌中停顿下来,真实的面对自我、单纯的享受生活。

 

我昨天晚上大约九点赶到万年县,今天早上八点半赶到万年县看守所。不巧遇到看守所正在搞清监活动,看守所工作人员表示人手不足,需要等清监结束了才能会见。好不容易等到看守所可以提人了,公安这边的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又出了网络故障。经过工作人员现场调试,仍始终无法联网。高铁票已经改签,会见仍没有成功,我只能无奈返程、悻悻而归。

 

这一天的遭遇,其实就是刑辩律师日常工作的缩影。我们经常要奔波忙碌,结果却可能什么事情也没有做成。我们经常要去面对各种各样的不可知力量,不知道他们在什么时候、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的介入到我们的案件中来。我们经常要去面对很多不够友善的面孔,需要去跟你非常不喜欢的人沟通,需要接受很多意料不到的不可能。律师证是我们最为倚重的通行证,但有时候它不能帮我们叩开一扇薄薄的大门,不能帮我们开启一次平等、坦诚的对话。

 

有时候,你真的不知道你的对手是谁,不知道应该向谁发表辩护观点。坐在法庭对面的人,即便在整个庭审中语无伦次、理屈词穷,即便只是机械重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起诉书的指控绝大多数情况下也照样能被法院采纳。而坐在法庭上审理的人,有时候甚至直接坦诚相告:这个案子我决定不了。有些案件开庭结束几年都不能判决,内部层层请示,各种看不见的力量在复杂博弈。你不知道汇报人在如何陈述你的案件,也不知道最终是哪位高人以什么理由决定了你当事人的命运。判决书最重要的是结果,至于理由千万不要太过较真。因为写在判决书上面的理由,很可能并非裁判的真正理由。所以,有时候有些法官也懒得修饰,干脆不写理由。        

 

我在东北某地代理的一起案件,一审以三个罪名判处当事人九年有期徒刑。二审家属委托我介入辩护,我依法收集了十余份无罪和罪轻的证据。二审阶段,法院根据我的申请启动了重新鉴定。此案组织了两次庭前会议,正式庭审历时三天,通知了鉴定人和证人出庭作证。庭审辩护扎实有力,获得了一致认可,庭后我又提交了约五万字的辩护意见。鉴定意见比一审减半、机票和医院发票等新的书证可证明当事人没有某罪的作案时间、检辩双方均认可一审不认定立功存在错误,如此案情所有人都认为二审必然改判,唯一的悬念是如何改判。但最终的结果却依然是维持原判,理由是虽然案情存在上述变化但仍不足以从轻处罚。据有消息说,该案请示了某强力人物,而该人物担心案件改判给自己增添不确定因素,遂只好硬着头皮维持原判。

 

过去的一年,也有不少辩护成功的案例。刑事辩护工作原本就是在绝望中寻找希望,在不可能中寻找可能,因此优秀的刑事律师必须要有坚毅的品格和不轻言放弃的执着。我在中部某个省份代理的一起被控强奸案,仅有女方的陈述和几个转引女方说法的证人,却被一路刑拘、逮捕和起诉。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家属委托我介入辩护。阅卷会见之后,我们就迅速制定了取证思路。我们不仅自行收集了多份证据,还申请法院恢复了两人的手机数据。庭审时,申请女方和相关证人出庭作证,通过精心设计的问题,让女方当庭暴露其庭前口供的不实。法庭上扎实有效的辩护,只是为案件结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还不是终极的保证。检方庭后开始诱迫当事人认罪认罚,如果认罪可以立即放人,如果继续无罪辩护将建议判处四到五年。检方庭后还着手四处收集其他的证据,导致法院第二次开庭。庆幸的是,当事人抵制住了诱迫,法院守住了底线,最后迫使检方撤回了起诉。

 

一个国家真实的法治温度,不在领导发表的讲话中,也不在媒体发布的通报中,它在一个个案件当事人和一线律师的眉宇中。当事人是更相信法律,还是更相信权力和关系?家属委托的律师是否会被办案单位指派的律师挤占?律师的会见、阅卷是否能不受不合理的限制?在法庭之上,律师言之有据、言之成理的观点,能否真实的影响案件结果?公职人员如果违法,是否能得到及时的约束和规制?在被各种空洞的大词和各种空泛的鸡汤所充斥的新年献词里,我更愿意关注这些实际的问题,更愿意关注这些真实的个案。

 

前些天,一则将嫌疑人游街示众的视频引发网络热议。我在微博上发文,认为这种行为违背法治精神。因为即便是已经判决的罪犯,其人格尊严仍受法律保障,将其作为道具进行消费明显不妥。更何况这些还只是嫌疑人,未审判先游街更是严重的程序违法。不料,一位法学教授发来友善的私信提醒,认为我的言论不妥。他主张在当前抗疫形势下,个人隐私应向公共利益做适当让渡。而我则恰恰认为,检验法治成色的方法之一就是看它能否抵挡以公共利益之名的挑战。法律如果只是工具和权宜之计,那么必然会在一个又一个的现实挑战面前节节退让。只有当法治本身成为一种不容挑战的底线,长治久安的规则之治才可能实现。

 

对于大多数人,法律只是谋利的工具和博弈的筹码。但是,这个世界不能全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个世界需要热心肠去对抗自私和冷漠。唐吉诃德必须大战风车,法律人必须要有对法治的敬畏。这就是我的新年献词,也是我的新年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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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学平

邓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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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先后被评为博客大巴“十大思想力博主”、正义网“年度影响力博主”、新浪网司法频道“年度十大优秀法律人”、智拾网“年度受欢迎导师”和腾讯新闻“法律影响力答主”。 曾经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 怀抱法律理想和个人梦想成为律师后,代理了大量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案件,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同和信赖。是雷洋案律师团核心成员和“汤兰兰案”原审第一被告人申诉代理律师,具有丰富的刑辩经验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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