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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亮医生去世了,全国人民都在纪念他。但我们应该怎样纪念?

许多主流媒体也在纪念,他们的答案是战胜疫情。这固然没错。可十七年前,我们也战胜了非典。这场疫情和十七年前的非典一样,最终一定会被战胜。问题的关键是,我们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才能战胜疫情。其实,一次又一次的付出沉重的代价去战胜一场疫情,根本就构不成任何意义上的纪念。这并非任何荣耀,这只不过是人类的生存本能。因此,最好的纪念,并不是战胜这次疫情,而是预防未来类似的疫情。

灾难,往往是天灾和人祸相交织。真正的纪念,是学会用科学去对抗天灾,用制度去防范人祸。李文亮既不是第一个因疫情去世的人,也不是第一个感染病毒的医务工作者。人们怀念他,不仅是因为他的生病和离世,而且是因为他第一个向社会发出疫情警告却被当作造谣接受训诫。人们怀念他是因为他临到去世都还戴着造谣者的帽子,人们怀念他是因为人们深信这场疫情原本可以更早、更好的得到控制。

真相,有时候比真药更能救命。非典证明了这一点,新型冠状肺炎也证明了这一点。因为防疫的目标不是治愈绝大多数人,而是让绝大多数人不感染病毒。这就必须要让信息跑在疫情前面。作为一个一线的医务工作者,李文亮发出了信息,但可惜这条信息被人为扭曲和阻断了。

有人说,这个病毒根本不是SARS,而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因此,李文亮在微信群中说诊断了SARS就属于造谣。但问题是,我们哪怕到现在,对于这个新型冠状病毒的认识又有多少?至少在可以通过呼吸道传播、可能在人群中引发强力传染这两个最关键的问题上,新型冠状病毒和SARS并没有本质区别。如果说有区别,那就是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性甚至比SARS更高。这就够了。公众根本不关心,也没有能力知道,新型冠状病毒和SARS之间的区别。他们唯一关注的是传染强度和传播途径。

表达的边界并不是由“正确”来界定的。杀死表达的恰恰是“你只能说正确的”。因为谁来界定“正确”?谁能天生“正确”?只能说“正确”的,实际上预设了几个逻辑前提:其一,必须要有人对言论进行审查和判断;其二,审查和判断的人必须知道何谓“正确”;其三,审查和判断的人必须忠于真理,不会在“正确”的标准上掺杂私货;其四,这种审查所带来的利益要远大于我们为了审查所付出的成本。遗憾的是,我们在对这些逻辑前提都不甚明了的情况下,就匆匆将“打击谣言”推到了史无前例的重要位置

英国哲学家约翰·密尔认为,假如被压制的言论是正确的,那么不仅剥夺了被压制者的表达权,而且也剥夺了整个社会接近真理的机会;假如被压制者的言论是错误的,也意味着失去了让真理同错误在公开的较量中取胜的机会。熟悉辩证法的我们,却忽视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一个对“错误言论”零容忍的社会有时候根本就不可能拥有真正的“正确言论”。因为,真理有时候必须经过谬误才能发现,真相有时候必须经由谣言才能抵达。

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成就便是权力和真理的分离。权力大的人,不代表就一定“正确”。因此,从主体资格上讲,也不应该由权力机构来审查和判断言论是否“正确”。现实情况是,权威部门往往怠于发布信息,疏于真相供给,而警方则冲在拦截和打击“谣言”的第一线。然而就像这场疫情以及历次的重大灾难所反复证明的那样,警方在判断言论是否“正确”方面并不具备当然的权威。有些“谣言”事后被证明不过是“遥遥领先的预言”,不仅没有扰乱社会秩序,相反在催生和倒逼真相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即便这个社会上确实存在着很多谣言,也应当区分是否涉及公共事务而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手段。对于不涉及公共事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谣言,法律应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有力的维权通道。而对于涉及公共事务的谣言,权威部门应当及时澄清,如果不是会导致迫在眉睫的现实危险,一般不应动用警权进行干预。人们都想知道真相,没人喜欢谣言。老是责怪有人造谣,可谣言滋生的土壤又是什么?权威信息滞后,真相扑朔迷离,谣言必然趁虚而入。在此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人们对谣言的接纳是基于对真相的渴求。因此,遏制谣言的最好方式不是删帖或封号,更不是训诫或拘留,而是让公权机关保持透明和开放,让真相能够及时呈现。

谣言和真相,有时候就像有些病毒和体细胞,两者相克相生。人们只沾沾自喜于杀死了多少谣言,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在此过程中一并杀死了多少真相。这次疫情凸显了表达受阻可能导致的后果,但其实畅通的表达对于一个健康的社会,就像空气一样片刻都不能或缺。有网友翻出李文亮医生的微博,发现作为一个医务工作者,他的第一条微博竟然是呼吁依法保障记者的采访和报道的权利。谣言最开始只是李文亮一个人的枷锁,但后来却变成整个国家的枷锁。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就是改革国家的谣言应对机制,让类似的枷锁少一点,再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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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学平

邓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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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先后被评为博客大巴“十大思想力博主”、正义网“年度影响力博主”、新浪网司法频道“年度十大优秀法律人”、智拾网“年度受欢迎导师”和腾讯新闻“法律影响力答主”。 曾经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 怀抱法律理想和个人梦想成为律师后,代理了大量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案件,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同和信赖。是雷洋案律师团核心成员和“汤兰兰案”原审第一被告人申诉代理律师,具有丰富的刑辩经验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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