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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一位同事向我抱怨:她向某地检察机关递交了一份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但却遭到了检察官的冷嘲热讽。“你们难道不知道这个案子是不可能取保的吗?你们递交这个申请不就是做给家属看,想趁机多收点律师费吗?你们这样赚钱也太轻松了吧?”一连串的钢炮式质疑过后,这位检察官明确告诉我的同事,检察院是不可能对此立案的。

无独有偶,我想起了两年前我自己在某中部省份一家基层法院的遭遇。我带着委托材料去约见法官,承办法官看完我的律师证,突然问我:“这个案子,你收了多少钱?”我说:“没收多少钱。”这位法官追问:“你们大老远从上海赶过来,收费不可能低。再说了,你们这个当事人是大老板,家里有钱着呢。你们肯定不会低于X万元吧?”我不置可否,但这位法官还想继续追问,我赶紧把话题岔开了。

类似这样的遭遇,我相信绝非个例。因此现在我每到一地办案,都会叮嘱我的团队成员,避免向办案人员透露律师费金额。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有些办案人员的心态真的很不好。他们喜欢拿自己的薪资待遇和律师费做比较,进而容易导致心理失衡。少数人甚至由此产生逆反心理或报复心理,律师收费越高的案件,办案人员的处理结论可能会越严苛。

我做过七年检察官,了解一些司法办案人员的真实心态。相当一部分人,鱼和熊掌都想兼得。他们经常抱怨自己的收入是如何微薄,羡慕某某律师一个案子能挣多少。但如果你让他辞职做律师,多数马上就会变得犹豫起来。司法人员收入虽然不一定很高,但大多能保证当地的中上游水平,并且是风雨无阻、旱涝保收。更重要的是,司法人员社会地位更高,更受社会尊重。而律师的收入完全依靠自己的个人能力,社会地位也不可同日而语。既想有律师的收入,又不想冒律师的风险,这样的想法本身就不够健康。

律师是一个高度竞争的市场化职业,每个律师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虽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总体上遵循着供求关系定律。市场对某位律师的需求越大,他的时间成本就越高,收费标准自然也就越高。现实情况是,律师业总体供大于求,案源稀缺,大部分律师都需要通过价格战来争夺案源。因此,只有少数律师通过长期艰苦的努力方能脱颖而出,成为卖方市场。市场是理性的,没有哪个律师一入行就能躺着说自己值多少钱。一些司法人员只愿意盯着收费高的那一小部分律师,却选择性忽略律师业的二八定律和大部分律师的生存状况。

姚明在NBA打球的时候,年收入上千万美元。于是就有国内媒体拿姚明的收入和教授、官员做比较,认为后者对社会的贡献更大,质疑姚明的高收入加剧社会分配不公。姚明对此仅简单回应:“我们这是两个不同的系统,不能比较。”一个是官僚系统,一个是市场系统,这两个系统的运作机理和定价机制完全不同,硬要把两者绑在一起做比较纯属庸人自扰。

虽然有人对律师收费制度有所抱怨,但律师业必须走市场化的道路。大家不妨想象一下,如果律师重新回到政府财政供养的状态将会怎样?律师和司法人员的收入是拉平了,但律师的职业生命也接近消亡了。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怎么相信政府供养的律师会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怎么相信政府供养的律师会站在侦控机关的对立面?即便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如何相信政府供养的律师不会私下偏袒、甚至勾结对方当事人?所以,在制度层面,律师收费市场化的真正含义是:用契约的方式建立信任纽带,用市场化的方法制约公权。

司法人员要以健康的心态对待律师的收费,同时国家也应当充分保障司法人员的薪资待遇。这些年,我一直在公开场合呼吁给司法人员加薪。我甚至说过,只要公检法人员编制翻倍,薪资待遇翻倍,即使其他的改革什么都不做,现有的司法问题也至少可以解决一半。法官必须是一个社会的贵族,必须免于物质和经济的匮乏才能心无旁骛的去追寻和伸张正义。当一个法官整天盯着律师的口袋和收入的时候,他实际上已经暗暗张开了权力寻租之口,并且已经开始转身背离正义而去。

司法人员的个体心理问题也许还在可控范围,令人担忧的是,近些年对律师收费的钳制开始走向公开化。比如多个地方的办案机关,公然冻结律师收取的费用或者强行要求律师退费。这样的行为如果得不到有效制止,整个律师制度都将危在旦夕。尊重和保障律师合法权益,不妨从尊重和保障律师的合法收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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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学平

邓学平

209篇文章 269天前更新

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先后被评为博客大巴“十大思想力博主”、正义网“年度影响力博主”、新浪网司法频道“年度十大优秀法律人”、智拾网“年度受欢迎导师”和腾讯新闻“法律影响力答主”。 曾经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 怀抱法律理想和个人梦想成为律师后,代理了大量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案件,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同和信赖。是雷洋案律师团核心成员和“汤兰兰案”原审第一被告人申诉代理律师,具有丰富的刑辩经验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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