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对涞源反杀案决定不起诉,这是一个非常正确的决定。这个结果是舆论监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的又一例证。
河北涞源反杀案和赵宇案一样,都是典型的正当防卫。判断方法很简单,只需要拿这两个案子跟昆山反杀案做一下比较就可以得出结论:
1.昆山反杀案发生在白天,地点是在闹市区公共马路上。涞源反杀案发生在凌晨,地点是在被害人自己家院子里。试问哪个案子的危险性更大?
2.昆山反杀案是临时冲突、双方没有过往纠纷,没有深仇大恨。涞源反杀案中,王磊此前反复暴力纠缠,多次发出死亡威胁,导致王某某一家东躲西藏,多次报警。此次案发,王磊更是提前购买凶器,翻墙入室。试问哪个案子的主观恶性更深?
3.昆山反杀案中,凶手只针对于海明一人,没有明确要杀人,且出手明显有节制和保留。涞源反杀案中,武磊手持水果刀和甩棍,多次扬言要杀死王某某全家且同时对一家三口进行了暴力袭击。试问哪个案子更有防卫的紧迫感?
4.昆山反杀案和涞源反杀案,都有互相之间的搏斗。这也是任何防卫案件都必然会有的情节。临时的场面优势并不是放弃防卫的理由,因为凶手随时可能二次反击。如果昆山案中持刀连续追砍可以,为啥涞源案子倒地后防卫不可以?
综上,如果昆山反杀案能认定正当防卫,涞源反杀案为什么不能呢?我猜想,问题可能出在很多司法人员并不注意学习,不重视这些典型案例的指导意义,实际办案时依然我行我素,延续陈旧的思维习惯。这也凸显了我国加强案例指导制度的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刑事拘留几乎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检察机关认定赵宇属于正当防卫时,赵宇仅仅被刑事拘留,所以他无法申请国家赔偿。但涞源反杀案中,凡是被错误批准逮捕的人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也就是说,王某某一家不会被白白错误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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