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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敦促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或悬赏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公告,你也许见过不少。但有关部门声称要“株连三代人”,若犯罪嫌疑人逾期不归,将在电视台曝光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将前述亲属拉入诚信系统并限制出行,甚至将会在其家门口、村口悬挂“飞天大盗之家”的牌子……这样的通告你见过吗?

这几天,一则落款为“罗山县打击盗窃民航旅客财物专项行动办公室”发出的株连式告知书,在网络流传并引发热议。69日,罗山县委宣传部发布情况说明,称有关乡镇在开展工作的时候,方法简单不当,法律意识淡薄,已及时撤回相关通告,并诚挚道歉。

幸好在引起网络热议后,有关部门及时撤回了通告。否则,若真将上述通告转化为执法行动,那有关部门及人员就不止是“方法简单不当”了,而是涉嫌实实在在的行政违法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盗窃民航旅客财物当然需要打击,当地专门成立打击盗窃民航旅客财物专项行动办公室,足见其重视程度。其善意初衷和执法心切可以理解,但不能因此就急于求成、目空法纪。法治社会要求公权力行使都必须于法有据,所有执法活动都必须符合程序正义原则。相较于丛林法则,在法治社会,目的善和手段善同等重要,为达目的需择手段。

站在这样的立场观察,就会发现,涉事公告与现代法治精神格格不入。即使犯罪嫌疑人逾期不归,那也是其个人决定,与其亲戚何干?须知,在法律面前,每个成年人都是完全自主的个体,与其父母、子女等在意志、权利和责任上都是相互独立的。一人犯法,全家连坐,早已被现代社会所抛弃。将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缉捕归案,明明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岂可以威胁等手段将之变相转嫁给亲属?

至于公告提及的所谓惩罚措施,也多缺乏法律依据且涉嫌滥用职权。如将亲属拉入诚信系统并限制出行,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公民诚信系统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超出规定内容限制公民出行涉嫌侵犯公民自由。在亲属家门口、村口悬挂“飞天大盗之家”的牌子,更是涉嫌公然侮辱。

在我国历史上,的确有“株连”“连坐”等相关法律制度。经历了巨大社会变迁和观念演进后,这些人治理念早已被淘汰。可无论是株连做法还是示众行为,在某些地方特别是基层,总能粉墨登场——哪怕每次都能激起舆论反弹。这些法盲行为动辄借尸还魂,显然值得反思。拿“株连三代”的公告而言,罪责自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作为办案机关更不能逾越。就算此举是出于善意,也仅是因“法律意识淡薄”,那也说明,现代法治观念普及该向很多基层部门、公职人员精准“滴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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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学平

邓学平

210篇文章 16小时前更新

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先后被评为博客大巴“十大思想力博主”、正义网“年度影响力博主”、新浪网司法频道“年度十大优秀法律人”、智拾网“年度受欢迎导师”和腾讯新闻“法律影响力答主”。 曾经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 怀抱法律理想和个人梦想成为律师后,代理了大量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案件,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同和信赖。是雷洋案律师团核心成员和“汤兰兰案”原审第一被告人申诉代理律师,具有丰富的刑辩经验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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