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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在戏剧《哈姆雷特》里面有句名言:“生还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司法实践中,法官常常需要面临这样的焦虑。判决死刑立即执行还是缓期二年执行?法官有时必须在生死之间做出选择。

20161月的一个凌晨,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队长聂李强在西安等候女友时,发现俩女孩乘出租车回家,遂起性侵之念。聂李强尾随二人并持榔头连续猛击俩女孩头部,致二人受伤倒地。其中一女子倒地挣扎中,聂李强拽掉其裤子进行猥亵。事发后,聂李强逃离现场。16周岁的姐姐抢救无效死亡,14周岁的妹妹人体损伤达到重伤二级,伤残八级。

20181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聂李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此前,聂李强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死生逆转,网友炸开了锅。许多人认为,聂李强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刑,此次故意行凶杀人致一死一重伤。情节如此恶劣,手段如此残忍,罪刑如此严重,二审改判死缓对被害人及其家属显失公平,且不足以遏制类似犯罪。针对二审改判死缓的一个重要理由是聂李强家属赔偿了90万元,更让许多人认为这属于花钱买命。甚至有人认为,有钱就可以不死。

网上的情绪虽然有偏激的成份,但却是一种真实的民意。司法应当独立,但不能闭目塞听。从法律上看,聂李强有自首、立功、赔偿等法定减轻从轻处罚情节,法院改判死缓且限制减刑并不能算错。不过同样类似的情形甚至危害后果比聂李强更轻的情形,比如导致一人死亡,却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也不在少数。生与死一线之间,但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判决上并没有统一的尺度和明确的标准。生死背后的密码竟然是法官的自由裁量。

此案还引发了另外两个亟待重视的问题。一个是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不到位,一个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标准过低。前者甚至还没有国家层面的统一立法,后者在死刑案件上的赔偿标准往往只有数万元。两大因素导致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常常因犯罪而坠入深渊,经济上却得不到有效的救济。与此同时,凶手在是否赔偿、赔偿多少等问题上总希望与最终的量刑挂钩。在很多时候,赔偿确实成为了一种生命和刑期博弈,“花钱买刑”的疑虑也由此而生。

少杀慎杀应当永远是法律人的坚守。不过,如果在死刑适用标准、刑事被害人救助等配套机制上不能完善跟进,那么在某一个案例中选择性地慎杀,会导致同案不同判、同案不同命。这非但不能彰显司法文明,反而会引发司法公正疑虑,导致公众不满和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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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学平

邓学平

209篇文章 117天前更新

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先后被评为博客大巴“十大思想力博主”、正义网“年度影响力博主”、新浪网司法频道“年度十大优秀法律人”、智拾网“年度受欢迎导师”和腾讯新闻“法律影响力答主”。 曾经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 怀抱法律理想和个人梦想成为律师后,代理了大量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案件,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同和信赖。是雷洋案律师团核心成员和“汤兰兰案”原审第一被告人申诉代理律师,具有丰富的刑辩经验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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