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1130日,新疆高院对周远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案再审宣判。新疆高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改判周远无罪。自周远1997年被抓到再审改判无罪,已经过去了20年。该案因疑似出现“一案两凶”,周远被有些媒体称为“新疆版聂树斌”。

1997516日,新疆伊宁一所中学的女生宿舍再次发生女生被刺下体事件。第二天,周远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在之后的审讯过程中,周远总共承认了38起伤害、猥亵妇女的案件。就在周远案件一审期间,一名叫作霍勇的嫌犯被警方抓获,其供认的作案手段、作案对象与周远案极其相似。霍勇的出现,让周远的母亲坚信儿子的无辜,从此开启了长达二十年的申诉之路。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周远的刑期从死缓改为无期,再从无期改为十五年,认定的犯罪事实从7起逐步递减到2起,但法院始终维持了有罪判决。20125月,周远刑满释放后,开始与母亲联手伸冤。又过去了五年,周远的冤情才得以昭雪。

照理,霍勇主动供述相关事实后,法院就应该提高警惕。周远自己供述38起,法院第一次判决仅认定7起,也足以说明周远的口供存在虚假。但遗憾的是,周远仍然没能摆脱疑罪从轻的魔咒。法院在没有其他客观证据证明周远与案件相关的情况下,仅根据周远口供做出了有罪判决。

冤案产生容易,平反难。一旦陷落冤狱,生命从此只为清白而战,大好光阴从此拱手他人。冤假错案的原因总是一致的,平反之路的艰难也总是相似的。蒙冤20年才最终脱罪,这份侥幸得来的正义如此沉重,让人怎一个痛字了得?!

话题:



0

推荐

邓学平

邓学平

210篇文章 16小时前更新

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先后被评为博客大巴“十大思想力博主”、正义网“年度影响力博主”、新浪网司法频道“年度十大优秀法律人”、智拾网“年度受欢迎导师”和腾讯新闻“法律影响力答主”。 曾经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 怀抱法律理想和个人梦想成为律师后,代理了大量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案件,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同和信赖。是雷洋案律师团核心成员和“汤兰兰案”原审第一被告人申诉代理律师,具有丰富的刑辩经验和技巧。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