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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不解:疫情当前,为何却火了一首唐诗。我的困惑刚好相反:什么?在病毒猖獗得令我们不敢出门的时候,竟然有人不仅给我们送来了防疫物资,还一并送来了来自远古的诗歌?生活不只有眼前的病毒和防疫物资,还得有诗歌和远方。我们也许是忘了,防疫物资不常有,但此刻这些诗歌更不常有!

“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山川异域,风月同天”“岂曰无衣?与子同裳”,这些诗句委婉却不失浓烈,淡雅又不失真诚,如同清泉沁人心脾。在这样特殊的日子里,这些诗歌虽然抗击不了肉体上的病毒,但却能舒缓我们的焦虑、抚慰我们的疼痛,帮助我们抵御病毒对心灵的入侵。其实对于任何一场灾难而言,心灵的病毒恐怕都要比肉体的病毒更难清除或治愈。

不过,争论旋即就开始上演。有人撰文《为什么别人会写“风月同天”,而你只会喊“武汉加油”?》,很快网上就热传另外一篇针锋相对的文章《相比“风月同天”,我更想听到“武汉加油”》。有争论是正常的,在无关宏旨的问题上出现不同甚至对立的声音在中国的舆论场已经不是稀罕事。遗憾的是,围绕这两篇文章的争论似乎都模糊了真正的焦点。

文雅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状态。现实中,我们的语言日渐粗鄙、浅陋和贫瘠也是不争的事实。但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其中最重要的是泛意识形态对语言系统的改造和宰制。政治动员要的就是浅显易懂的“群众语言”,经济竞赛中的效率导向和理性算计同样容不下诗歌。整个社会被工具理性所统治,诗歌被逐出日常语言系统乃是必然。不过,把这么一个有着复杂成因的事情跟眼下这场特殊的疫情相关联,以此批评“武汉加油”在语境上并不是特别合适。“风月同天”可以在心里无数遍的默念,但能让千万人同时喊出口的恐怕还是“武汉加油”。

与前述观点针锋相对的后一篇文章,问题就更大了。我们固然不能说“武汉加油”不好,但也不至于说“武汉加油”就最好。而且我们每个人都该追问:除了“武汉加油”,我们究竟还会不会说点别的?我们除了政治动员和经济竞赛,心中是否还能残存一点诗意?哪怕是疫情当前,我们是否还有那份淡定和从容,去用一首古诗给自己的生活涂上色彩?如果我们自己不能,而邻国却给我们提供了这种可能,我们该怎样得体的予以回应?

恰恰是在这些问题上,后一篇文章的观点更加令人担忧。《长江日报》作为武汉市委机关报发表这样的文章特别不合适。因为武汉是重灾区,也是日本援助物资的主要接受者。别人对你施以援手,并且送来了诗意的问候,无论如何你都不该再公开报以微词。德国哲学家阿多诺说“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残忍的”,意在强调人们不能忘记奥斯维辛集中营的罪恶,但却被该文作者生搬硬套的解释为从此以后人类不再适合写诗,甚至指责日本友人的诗歌未经灾难的洗礼。

给我们写诗的日本友人残忍吗?语言不仅是交际的工具,更是文明的载体。诗歌是语言的精华,更是人类心意相通的桥梁。国际上给我们提供物资援助的国家很多,但只有日本友人在捐赠物资时会精心附上这些诗歌。我相信,不是每个日本人都能熟悉运用中国的唐诗。这只能说明他们特别的用心。在这样的时刻,面对邻国这样的善举,我们应当充满感激,并且回之以善意。后一篇文章的真正问题不在于修辞之辩,而在于以怨报德。

语言的粗鄙,只能说明一个人的修养不够,本质上还是无害的。可一个人如果不懂感恩,不懂回馈,没有教养,那问题就严重了。我清晰的记得,几年前日本发生地震的时候,网络上一片欢呼叫好之声。没有“风月同天”,很少“日本加油”,相反充斥着幸灾乐祸。我们的民间有多少人会自发的为日本鞠躬募捐,自发的为日本祝福祈祷呢?我们给日本寄送援助物资时,会否也贴心的附上一首温暖的小诗呢?

就在这次日本大力援助的情况下,我在微博上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日本是否是最近突然才开始对华友好的?二是国际上如何判断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是否友好?我还提议,作为回报,我们今后能否少拍一点、少播一点手撕鬼子的神剧?这些神剧并非严肃的历史,除了激发仇恨,对一个民族的认知和审美都毫无益处。毕竟,我们要记住的是真实的历史,且目的是为了防止战争悲剧重演,而非是为了一代代的延续历史仇恨。可不出意料的是,我的微博下面很快就出现了很多反对的声音。

有人主张一码归一码,有人认为日本此次援助只是为了借机改善自己的不良形象,目的还是为了自身利益。国际政治向来都是口水之地,阴谋论的流行并不令人意外。可问题是,如果把别人的好意都这样曲解,把别人的无私帮助都解释为利己考量,在国际交往中彻底驱逐和解构道德法则,这真的是符合事实的吗?这样对我们自己的国家形象和国家利益真的好吗?

一个不懂感恩的人,不是修养的问题,而是教养的问题。这样的问题不是语言的贫乏和粗鄙,而是价值观的扭曲。一个被阴谋论囚禁和包围的人,永远也走不出自己狭隘的围城。对外部世界抱着仇恨和敌视不放,也难以真正的拥抱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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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学平

邓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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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先后被评为博客大巴“十大思想力博主”、正义网“年度影响力博主”、新浪网司法频道“年度十大优秀法律人”、智拾网“年度受欢迎导师”和腾讯新闻“法律影响力答主”。 曾经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 怀抱法律理想和个人梦想成为律师后,代理了大量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案件,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同和信赖。是雷洋案律师团核心成员和“汤兰兰案”原审第一被告人申诉代理律师,具有丰富的刑辩经验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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