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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部人看剧就是消遣,剧归剧,现实归现实,两者不会混淆。但也保不准,在有的时候,有些人会把荧屏上的东西跟线下真实的情况混为一谈。

比如前几年有一部很火的电影《金陵十三钗》。国内某知名歌手看完这部电影后,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宣称此生不会再踏入日本半步。我们都知道隔壁这个国家在过去侵略战争中的罪行,也都知道中国人民在此过程中遭受的苦难,但根据一部虚构的电影就发出这样的言论,这位歌手显然是把剧情和历史给搞混了。

我在办案中,还遇到过一件类似的事情。我的当事人告诉我,他侦查阶段的口供都是虚假的,是受不了刑讯逼供所以胡乱编造出来的。我告诉他司法实践中推翻有罪口供很难,他自己却对在法庭上恢复事实真相充满了信心。他告诉我,他看过央视一套播出的电视剧《阳光下的法庭》,他据此认为现在的司法非常公正透明,法官也非常认真负责。他相信他一定有说理的地方。

对于穿越、宫斗、武侠、无厘头类的影视作品,极少有人会与现实混淆。但有些影视作品,或是因为选择了真实的历史背景,或是因为选择了真实的历史人物,或是因为选择了真实的历史事件,或是因为选择了真实的制度框架,虽然主要内容都是虚构,但一旦播出却有可能起到勾连真实甚至代替真实的社会效果。正是因为有些电影或电视剧,能够极大的影响人们的认知和判断,所以近年来很多部门都热衷于拍摄影视作品。不仅特定的时期有特定的作品,而且特定的主题也有特定的作品。所谓寓教于乐,经济效益之外,这些作品更有深层的追求。

《决胜法庭》这部剧,目前正在热映。这部剧以我国真实的刑事诉讼制度框架作为背景,对于在社会上普法当然是很有好处的。比如在这个剧里,每个人出了事都优先想到找律师,而不是找关系。哪怕是犯了罪的人,想脱罪也是通过制造证据,而不是直接花钱去摆平办案人员。剧中的两个律师,都颇有法治理想,办案不靠勾兑也不靠诓骗。律师的工作有了尊严,在司法人员面前不用点头哈腰,甚至大把的挣“坏人”的钱也被视为正常。哪怕律师为有罪的人辩护,也同样能获得司法人员的理解。剧中甚至还有这样的精彩台词:控辩越精彩,国徽越闪亮。从这个角度看,这部剧的编剧和导演对律师作用的理解比某些知名法学教授要靠谱。

在这个剧里面,破案主要靠侦查技巧,办案主要靠客观证据,证人出庭作证是常态,法官中立不偏不倚。公安和检察院配合无间,警察和检察官都一身正气,唯法是从,忘我工作。在这样的司法环境中,任何罪恶都将被法办,任何无辜都将被归还清白,正义则成为司法程序唯一的终点。所谓决胜法庭,就意味着一切都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才是永恒的主角。

做过七年多的检察官和近六年的刑事律师,看这样的剧我比很多人都更有感触。不过,剧终究是剧,现实终究是现实。刑事诉讼的现实情况是什么呢?不夸张的说,立案很多靠关系,办案主要靠口供,证人基本不出庭,法官多数都偏向检察官。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环节未必在法庭,因为许多刑事案件二审根本就不开庭。相当多的当事人只相信关系,根本不相信律师。而律师队伍也是参差不齐,甚至有的律师沦为拿着执照的司法黄牛。真正能够并且敢于在法律轨道上认真辩护的律师少之又少。律师的作用不仅难以被一般的民众理解,甚至也难以被体制内的司法人员认可。

所以,尽管这部剧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合摄制,由中国检察出版社联合出品的,尽管这部剧的部分场景和台词跟真实的司法过程很是接近,但仍然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简言之,这是理想,不是现实。诚然按照这部剧所呈现的,只要把现有的法律规定都落实好了,我们的司法也完全可以是另外一番景象。但从另一个方面,也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那些问题,说到底还是执行层面的人出了问题。

“立法已经足够好了,关键是落实不到位”。这是一种颇有市场的理论。按照这种理论,伸张正义只需要依靠一群智慧、勇敢、正直、尽责的警察、检察官和法官。可问题是,如果一项制度要靠一个完美的人去执行才能伸张正义,那么这个制度本身也许就是不够完美的。制度的真正功能不在别的,而恰恰就在于让那些不够智慧、不够勇敢、不够正直,甚至有时候愚蠢、贪婪、自私的人也能够从中寻找和伸张正义。制度存在的前提就是为了应对人性中的恶,假如人人都是天使,制度真的就不重要了。

有些正能量可以提振情绪,但把它当药吃是治不好病的。赋予这样一部普通的电视剧过深的意义或过多的追问,确实有点求全责备。我只是忧虑,如果充斥荧屏的影视作品都仅止于塑造美好图景,而缺乏深刻的写实和批判,也许会进一步加深我们教育体系中那些固有的缺陷。比如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是观察一切社会问题的逻辑前提,但如果连真实和虚构都分不清了,你还怎么让他去做独立的思考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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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学平

邓学平

209篇文章 117天前更新

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先后被评为博客大巴“十大思想力博主”、正义网“年度影响力博主”、新浪网司法频道“年度十大优秀法律人”、智拾网“年度受欢迎导师”和腾讯新闻“法律影响力答主”。 曾经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 怀抱法律理想和个人梦想成为律师后,代理了大量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案件,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同和信赖。是雷洋案律师团核心成员和“汤兰兰案”原审第一被告人申诉代理律师,具有丰富的刑辩经验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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