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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许多用人单位将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区别对待,甚至有用人单位公开扬言非全日制研究生约等于本科生,所以非全日制研究生遭遇就业歧视最近成为微博上的热议话题。

非全日制研究生约等于本科生的说法可能有点夸张,但将此上升为就业歧视也是明显的夸大其词和概念错用。非全日制研究生跟全日制研究生的教育方式不同,学位含金量不同,市场认受度自然不同。强行要求用人单位同等看待,这不是反歧视,而是人为绑架。

有的用人单位只招985211学校毕业生或者只招应届研究生,难道也能由此得出普通高校毕业生遭遇就业歧视或者本科生遭遇就业歧视?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从法律角度看,只有那些跟岗位性质和工作职责完全无关的招聘条件,才可能会涉嫌歧视。而对不同学校、不同学历的看法差异,显然不在此列。

很快,微博上的讨论又转向了那个古老而陈旧的话题:在就业市场上,学历和能力哪个更重要?毫无疑问,两者都是重要的。但在更重要这一点上,绝大多数情况下答案都会是能力更重要。除了少数官僚化的行政或事业单位,市场化的用人主体多数都是问题导向和绩效导向的。不能解决问题、不能创造价值,只拿着学历证书装点门面必然难以持久。

但是必须要承认,学历也很重要。为什么呢?因为学历是最简单、最有效的能力证明。有人说,学历高不等于能力强,高分低能的人不在少数。对此我完全认同。但问题是,在没有学历的情况下要去向用人单位证明自己能力强、要让用人单位相信自己能力强确实都很难。能力需要在工作中进行证明,但很多人根本争取不到这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在人力资源市场上,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互相都不了解,彼此也很难有充裕的时间去做互相了解。用人单位赌的是概率,因为总体上,学历好的人能力可能会强一些。学历不好但能力强的人当然也有,但概率相对较低并且很难准确识别。说到底,对于求职者而言,学历是一个敲门砖。它可以带给你更多的机会,这就是它的重要性所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学历是一个识别信号,可以帮助节约交易成本、降低试错成本。但究其根本和长远,能力才是用人单位真正需要的。

对于无需进入人力资源市场,不需要接受用人单位筛选的人,学历的重要性就大大降低了。只有这群人,才可以摆脱学历的必然王国,走向能力的自由王国。韩寒初中毕业,但现在已经成为知名的作家和导演。大多数成功的企业家,也都没有显赫的学历背景。比尔·盖茨、乔布斯、扎克伯格都是大学中途辍学就开始创业的。必须要指出的是,创造力和领导力是很难通过传统的教育获得的,但是大多数的岗位能力仍需要借助教育系统的培训。

对于法科生而言,拿到学位证书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只是职业上的起点。就如同学会写字对于作家也只是职业起点一样。大千世界复杂多样,法律只是社会秩序的一部分,也只是问题解决手段的一部分。法学是社会科学,也是应用科学,成功的法律人都必须是社会问题的解决高手。不懂法条自然是做不了法律实务,但只会记诵法条的书呆子同样做不好法律实务。法律实务工作对人的能力要求是非常全面的,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还需要有洞察世事、理解社会和人际沟通的能力。

特别是文字表达能力,基本上决定了一个法律人的上限。因为法律人的思维成果、工作成果,都必须要以文字为载体。无论是做法官检察官,还是做律师法务;无论是做非诉讼律师,还是做诉讼律师,写作能力强的人都容易迅速脱颖而出。遗憾的是,这一点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很多法科毕业生在进入职场后才认识到,写作短板会让自己错失多少机会。

是金子,就总会发光。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幸运就在于,怀才不遇已经渐渐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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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学平

邓学平

209篇文章 117天前更新

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先后被评为博客大巴“十大思想力博主”、正义网“年度影响力博主”、新浪网司法频道“年度十大优秀法律人”、智拾网“年度受欢迎导师”和腾讯新闻“法律影响力答主”。 曾经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 怀抱法律理想和个人梦想成为律师后,代理了大量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案件,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同和信赖。是雷洋案律师团核心成员和“汤兰兰案”原审第一被告人申诉代理律师,具有丰富的刑辩经验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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