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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在携程网上购买石家庄返回上海的机票,不小心失误,错把6.13号的机票勾选成6.20号(两个日期都是周三,且日期选项在相邻的两行)。今天临近乘机才发现日期错误,去选择改签时被告知“特价机票,不可改签”,只好选择退票并重新购买。然而让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总共1376元的两张机票,退票费竟然要扣除1208元!离飞机起飞还有一周的时间,我选择退票竟然只能被退还168元!天底下没有这样霸道、不讲理的事情。

这让我想起前年,我购买联合航空的机票,登机起飞时间先延期后提前,但我只收到延期的通知没收到提前的通知,导致未能登机。我请求退票,结果遭到跟这次中国联航类似的结局。反复沟通无果后,我一纸诉状把航空公司和票务代理公司告上法庭。后来票务代理公司全额退款,我也撤诉了事。

这一次,我不会像上一次那样操作了。我不会再与航空公司和票务代理公司进行任何的沟通,我会直接去法院起诉。即便他们答应全额退款,我也不会调解撤诉,我一定要拿到法院判决。不为别的,只为一个公平是非。

看新闻报道,机票退改签高额扣费乱象并非始自今天,我更不是唯一的受害人。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曾对此展开调查,然而涉事的15家企业被约谈后却无人到场。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迫于无奈,还承诺会致函国家民航总局。但就我今天的遭遇看,似乎情况没有任何改观。

我们国家有《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航空公司动辄以“公司有退改签扣费的内部规定”做挡箭牌,但众所周知,航空公司的内部规定不是法律,对乘客和消费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便这些内部规定转化为了承运合同条款,但这在法律上也很可能属于霸王条款,未必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可见,机票退改签高额扣费可能是行之已久的“行业惯例”,但在法律上未必站得住脚。

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权利受保护程度是社会法治水平的重要指针。在市场竞争不够充分、市场调节失灵的情况下,消费者不能只靠企业的道德自觉和社会责任发现,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中国联航和携程网,咱们法庭见。一千多元的费用事小,但这样明显不合理、不公平的事情不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永远持续下去了。这一次,我不是单纯为了我自己,我会在法律框架内依法维权,在法庭上讲道理。我希望由法庭来做终极的裁判者,通过法律去推动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有序的航空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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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学平

邓学平

210篇文章 16小时前更新

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先后被评为博客大巴“十大思想力博主”、正义网“年度影响力博主”、新浪网司法频道“年度十大优秀法律人”、智拾网“年度受欢迎导师”和腾讯新闻“法律影响力答主”。 曾经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 怀抱法律理想和个人梦想成为律师后,代理了大量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案件,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同和信赖。是雷洋案律师团核心成员和“汤兰兰案”原审第一被告人申诉代理律师,具有丰富的刑辩经验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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