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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空姐下班后预约滴滴顺风车竟然被残忍杀害!目前,警方已经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空姐搭乘的滴滴顺风车司机。截止当前,该司机仍未归案。滴滴在公开道歉的基础上,又发出了公开悬赏。

事件被害人是一名 21 岁的空姐,她于 5 6 日早上在郑州空港区搭乘了一辆滴滴顺风车前往市区,随后与家人失联。昨日滴滴官方给出回应,表示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句话很模糊,毕竟责任不等于法律责任。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滴滴是否须要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网约车的业态很多,包括专车和顺风车等。法律上,滴滴平台跟专车司机是劳动关系,跟乘客是承运关系。专车司机如同出租车司机,是代表公司履行与乘客的承运协议。顺风车则不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滴滴平台提供的《顺风车信息平台用户协议》内容可得知,滴滴平台跟司机、乘客之间是居间服务关系,是信息中介和信息发布平台。乘客与顺风车司机之间才具有承运合同关系。

基于二者关系的不同,如果专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伤害乘客,乘客有权要求公司就民事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顺风车,由于滴滴仅仅是信息中介,需要尽到的是信息审查义务和必要的安全管理义务。比如核实司机身份信息,是否有驾驶资格、车辆是否安全等。而这些核实只能是形式上的,比如核对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等。在具有直接加害人的情况下,即便平台有过错,也只需就民事赔偿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本案中,顺风车司机的个人信息完全真实。因此,滴滴平台只要充分履行了信息审核义务和必要的安全管理义务,那么主要责任人应为凶犯,滴滴平台在法律上的责任并不大。毕竟,刑事犯罪不能轻易预见,对于滴滴平台应属意外事件。虽然把偶发的刑事案件完全归责于滴滴并不妥当,但滴滴仍负有道义责任。如今滴滴公开悬赏,积极配合警方追捕凶嫌,实际上是滴滴主动履行道义责任的表现。公众应予肯定。

不过,在滴滴公司发布的百万悬赏令中,滴滴将顺风车司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和电话等个人信息也一并公布出来并不妥当。有网友寻着这些线索,开始进行“人肉搜索”。涉事司机的支付宝头像、身高、体重、爱好,甚至QQ空间里数张私照都被扒了出来。虽然滴滴公司和网友的行为是建立在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的前提下,但似乎仍有更妥当的做法。

滴滴可以把顺风车司机的信息提供给警方,但没有权利向全社会公布。而网友的“人肉搜索”行为也存在争议。如果通过公开渠道搜索到司机信息,这并不违法。但如果是借助特殊渠道,泄露当事人及其好友原本不公开的私密信息,就明显越界了。对于公众而言,更理性和恰当的方式是,一旦发现嫌疑人曾在哪里出现,获悉其踪迹的线索,可及时向警方提供,而不是进行人肉搜索。

当然,如果真的有人向滴滴提供涉案司机线索,足以协助警方找到涉案司机,那么滴滴必须向线索提供者支付赏金。如果滴滴反悔,线索提供者可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滴滴支付。

总体看,网约车不比传统出租车更不安全,只是网约车是新事物,关注度更高。很多时候,乘客在深夜选择从滴滴平台搭乘顺风车,是出于对滴滴平台的信任。这种信任,客观上要求滴滴提升准入门槛,加大安全保障。

网约车应以此为戒,进一步提高信息审查力度,使用导航和定位系统,对行车路线进行监控,并给乘客提供便捷的安全求助机制。

至于刑事犯罪,这更多的是整个社会层面的问题,不能苛求滴滴公司确保其司机永远不犯案。罪责自负是刑事追责的根本原则,期待警方早日将凶犯缉拿归案并严厉问责,以此告慰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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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学平

邓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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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研究员。先后被评为博客大巴“十大思想力博主”、正义网“年度影响力博主”、新浪网司法频道“年度十大优秀法律人”、智拾网“年度受欢迎导师”和腾讯新闻“法律影响力答主”。 曾经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 怀抱法律理想和个人梦想成为律师后,代理了大量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案件,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同和信赖。是雷洋案律师团核心成员和“汤兰兰案”原审第一被告人申诉代理律师,具有丰富的刑辩经验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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